F與女友同居了七年,仍然沒有結婚的打算。問他其中的原因,他愁眉不展地說:我們總是吵架,結了婚估計也要離。
再問吵架的原因,F更是不悅:“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比如結了婚誰洗碗,誰做飯,為這事我們就吵過無數回。我是不會干這個的,她說她也不干,那還怎么結婚???!”
做飯洗碗雖是小事,可每年每月每日每頓做這件小事,總有女人是不肯的。
F又有些大男人主義,把做飯洗碗看成女人的專利,確實又讓女人不悅。
本以為這對愛情長跑戀人不會輕易走入婚姻了,不想半年后卻收到了他們的喜糖。
遇見婚后的F,氣色好得很,問他如何步入了婚姻,令人好奇。
他先是淡淡回應一句:“已經打掉兩個孩子了,這次再打掉醫生說很難再懷上了,干脆就結婚吧,反正我是喜歡孩子?!?/p>
吵架的事解決了嗎?我仍然好奇。
“哪有時間吵架???照顧孩子都沒時間。再說像洗碗、做飯這種小事還用吵架嗎?當然是她做了,她不做孩子吃什么?如果她不想做那就到外面吃。女人啊,真是沒道理跟她講,吵架更是浪費時間。以前她說死也不肯做飯,怕煙熏;洗碗怕傷手;又不肯生孩子,說怕毀了身材……誰知一結婚什么都變了,洗碗、做飯算什么,喜歡孩子連老公都不要了,眼中全是孩子……早知這樣還不如早結婚呢,還吵什么架啊,白白浪費了七年時間……”
F說起來一直含著笑,看得出他滿臉的幸福。
女人,真的是沒道理可講嗎?
還是當她全心全意愛一個男人時沒道理可講?
F的幸福是那個女人全心全意給予的,那個為他洗碗做飯、照顧孩子的女人,也是那個為洗碗做飯、生孩子跟他吵架的女人。
不是女人善變,是堅定的愛令女人角色轉變,這種轉變令女人由妥協變得心甘情愿。
F與女友談情七年,一直為結婚找借口。孩子成了最初的借口,其實只有女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借口。
孩子出生后再遇F時,他說:“孩子太可愛了,真應該早點結婚,結婚哪需要什么借口???我現在就勸我身邊的人都早點結婚?!?/p>
結婚需要借口嗎?已婚的總是比未婚的更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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